讓手機應用軟件更清爽(人民時評)
近年來,應用軟件產業發展迅猛,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了豐富多彩的互聯網應用,便利了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與此同時,預置應用軟件過多且無法卸載等新情況,也令人不勝其煩。查看一下手機等移動智能終端,一般都有好幾款預置應用軟件,多的可能會超過10款。這些預置應用軟件大多功能比較弱,佔用內存空間,容易導致手機運行減慢,消耗待機時間,其中有一些還強行推送廣告、竊取個人信息,不僅影響用戶使用體驗,更潛藏著侵害用戶權益的風險。無論從保護用戶合法權益,還是從清朗信息消費環境來看,規范終端預置應用軟件勢在必行。
消費者期待在哪裡,監管和服務就要跟進到哪裡。2013年印發的《關於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提出,生產企業申請進網許可時應提供預置應用軟件基本配置信息。2017年實施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強調,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卸載。今年1月1日起,《關於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正式執行。近年來,相關部門接續發力、頻頻出台相關舉措,目的就是讓手機應用軟件更加清爽,更好維護用戶權益。
其實,在移動智能終端接入預置應用軟件並非不行,關鍵是要依法合規。設計構造移動智能終端的主動權在廠商,但購買后下載什麼軟件、如何使用,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正因此,要在尊重並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的前提下,按照“最小必要”原則預置應用軟件,既確保用戶能夠正常使用終端產品,又最大限度壓縮不可卸載應用軟件的范圍。《通告》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不可卸載”預置應用軟件的定義和范圍,明確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能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並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這意味著,預置應用軟件不可刪除這一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規定出台只是起點,能否落地顯效還有待觀察。如今智能手機等移動智能終端行業進入存量競爭階段,各品牌在硬件上的差異越來越小,不少廠商將營收重心轉向互聯網服務。有的廠商和應用軟件開發者借用預裝方式捆綁銷售,以實現市場推廣、拓展用戶和收入增長等目的,這是預置應用軟件難以瘦身的重要原因。從這個角度看,規范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還需久久為功,一方面應同步修訂配套的標准規范,強化標准引領﹔另一方面要完善應用軟件全鏈條監管體系,從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等多環節共同發力,在進網環節加強安全檢測,在運行環節強化應用軟件管理,從而促進移動互聯網和智能終端產業安全、有序、健康發展。
預置應用軟件看似可以給移動智能終端廠商和應用軟件運營商帶來雙贏,現實中卻很有可能因為影響用戶使用體驗、損害用戶權益導致雙輸。用戶選擇移動智能終端和應用軟件,既有使用便利的需求,更有自主舒心的考量,這些衡量因素都應當引起移動智能終端廠商的重視。把選擇權還給消費者,多在創新產品服務上下功夫,才能贏得用戶、贏得口碑、拿到更多市場份額。期待各方協力推進,構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產業生態,讓信息通信服務供給更加優質,移動智能終端使用環境更加清朗。
原刊於《 人民日報 》( 2023年02月07日 第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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