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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山湖:開展共享電單車行業亂象專項整治

2022年11月07日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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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觀山湖區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行業(以下簡稱“共享電單車”)管理,營造整潔有序的城市市容環境和道路交通秩序,近日,觀山湖區交通運輸局聯合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觀山湖區分局、觀山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及共享電單車企業人員,在林城東路和金陽北路交叉口開展共享電單車行業亂象專項整治。

共享電單車經營企業與執法部門共同對共享電單車騎行人員違法行為進行提醒規范。

共享電單車經營企業與執法部門共同對共享電單車騎行人員違法行為進行提醒規范。

執法現場,執法人員對路過該路口的違法騎行人員進行提醒、罰款等,以柔性執法、法理結合的方式,引導騎行人員安全、守法騎車,共創文明安全交通出行環境。據現場交警陳躍介紹,在日常執法過程中,許多駕駛人對共享電單車、超標電動車等非機動車騎行存在一定誤區,因不規范騎行導致違法違章行為產生,對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會造成一定影響。交管部門在日常執法過程中,會針對不同違法行為採取提醒及罰款10-50元等方式規范非機動車駕駛人騎行行為。

區交通運輸局表示,共享電單車作為共享經濟的新興事物,不僅幫助轄區市民解決了“最后一公裡”的出行問題,更以其便捷、環保等優勢,成為綠色出行新方式,受到廣大市民青睞。目前,在觀山湖區運營的共享電單車有1萬余台,極大程度上方便了廣大市民的出行需求。但由於部分騎行人不遵守交規,致使亂象頻發,對廣大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為進一步降低行業亂象,規范騎行行為,近期將陸續在觀山湖區林城路、金陽路、觀山路、黔靈山路等區域設置14個整治點位,對共享電單車行業亂象開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現場民警對非機動車駕駛人違法騎行行為進行提醒或開出罰單。

現場民警對非機動車駕駛人違法騎行行為進行提醒或開出罰單。

據了解,自今年7月1日以來(截至11月1日),區交通運輸局、區交管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單位,共處罰共享電單車約3200起,收繳無人管理車輛2000余輛次。下一步,觀山湖區將持續強化共享電單車行業的亂象整治,並在各主次干道設置宣傳告示點,通過“執法+宣傳+教育”的方式,持續強化騎行人的安全文明騎行意識,進一步降低行業亂象的發生頻次,共同為營造觀山湖區更好的交通環境貢獻力量。(文/圖  郝涌智)

交警提示:對於共享電單車等非機動車騎行,一定要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非機動車隻能單人騎行,不得搭載12周歲以上人員。騎行過程中,如果道路有非機動車道,請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如果沒有非機動車道,需靠右行駛,不得長時間佔用其他車道,如果需要左轉時,應該在靠右騎行到紅綠燈路口后下車推行至左側車道等待交通指示燈變綠以后再騎行左轉。在路口等待紅綠燈時,不得提前越線、搶燈。通過人行道時應下車推行、不得逆向行駛。不得安裝遮陽傘等影響行車安全的物品。

(責編:潘佳倩、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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