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嚴把五關”推進聘用編外人員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為減少財政供給支出,降低行政運行成本,規范編外人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畢節市出台《關於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編外人員有關事宜的通知》,“嚴把五關”強化編外用工全流程閉環管理,守牢編外用工紅線,推進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編外人員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一、嚴把“材料”申報關。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提出新增編外聘用人員要求的,必須對新增人員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証,經用工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同意后(有主管部門的單位須經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同意),再向市委編辦申報。申報時需提供單位黨委(黨組)的申請報告,報告包含用工單位現核定編制數、實有人員數、編外聘用人員數、申報理由、必要性可行性論証情況等內容﹔有主管部門的單位由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申報。單位黨委(黨組)研究編外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有主管部門的單位提供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會議紀要)﹔公檢法系統需同時提供上級黨委、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關於編外聘用人員的有關規定或政策文件﹔市直公立醫院需同時提供衛生健康部門核定床位數、實有床位數等有關資料﹔學校需同時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實有學生數等資料。
二、嚴把“員額”審定關。市委編辦收到公檢法系統、市直公立醫院、市直學校新增編外聘用人員申報材料后,認真組織論証,報市政府審定,及時反饋編外人員員額審核情況。收到其他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新增編外聘用人員申報材料后,召集人社、財政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分批次進行研究,及時反饋編外人員員額審核情況﹔聯席會議認為應提請市政府研究的,應及時提請市政府審定,按照市政府意見辦理。
三、嚴把“聘用”審核關。經市委編辦批復同意編外聘用人員員額后,需將編外人員聘用方案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審核時需提供市委編辦審核編外人員員額意見有關材料﹔經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會議通過后的《編外人員聘用方案》(含聘用崗位、聘用條件、聘用方式等)、會議紀要。組織公開招聘,由用工單位會同有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組織實施,按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面談)、體檢等程序進行。
四、嚴把“經費”支出關。經市委編辦審核通過編外人員員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聘用條件后,由市財政局對應資金服務科室進行經費支出渠道審核。聘用人員經費需財政單獨安排的,需提供要求聘用人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政策文件或市政府會議紀要。
五、嚴把“備案”時限關。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與《畢節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暫行)》印發前聘用的編外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於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到市委編辦備案。各用工單位新增編外聘用人員情況在聘用人員上崗后5個工作日內,分別報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備案。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將編外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納入日常管理范圍,按時足額發放編外人員工資。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將上一季度編外人員工資發放情況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備案。(畢節市人民政府網)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