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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貴州省進一步助力中小企業紓困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2022年03月25日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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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21〕45號)精神,根據省領導指示,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起草了《貴州省進一步助力中小企業紓困政策措施》。現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公示期為2022年3月24至4月25日。如有異議,請將意見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

聯系人:楊德明

電 話:0851-86864022

E-mail:602795079@qq.com

附件:貴州省進一步助力中小企業紓困政策措施

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貴州省進一步助力中小企業紓困政策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21〕45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強財稅惠企

1.全面落實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高免稅銷售額、3%征收率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再減半、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西部大開發鼓勵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等系列惠企利民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政策。實施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地方‘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落實好進一步促進重點群體、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為納稅人繳費人紓困解難。持續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細化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首批推出的5大類20項80條便民辦稅措施。持續精簡優化稅費優惠事項辦理,進一步減少納稅人資料,簡化辦理流程。進一步拓展納稅人繳費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稅費優惠事項辦理范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3.強化出口信用保險支持。擴大信用保險資金池使用范圍,支持中小微外貿企業簡化報損和理賠程序。(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4.開展房租減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自文件印發后減免3個月租金。各地可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直各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5.加大中小企業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規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給予支持,通過項目補助方式,支持企業發展。(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

6.優化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通政策。以問題為導向,優化中小企業信貸通操作流程,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通政策,做優做大中小企業信貸通產品,推動中小企業信貸通政策落實、落地(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人行貴陽中心支行、黔晟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二、加強金融服務

7.落實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優化對就業創業和重點人群的金融服務,重點加大對符合創業貸款群體就業創業的支持力度。對小微企業和農戶融資擔保業務在保余額佔比50%以上且戶數佔比80%以上的融資擔保公司,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上限可以提高至其淨資產的15倍。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逐步將小微和‘三農’企業的擔保費率降低至1.5%,弱化創新反擔保。積極爭取優質融資擔保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責任單位: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

8.運用再貸款支持小微企業。用足用好央行3000億支小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切實發揮好在貸款、再貼現和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做好兩項直達貨幣政策工具轉換和接續工作,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原材料價格上漲等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省財政廳)

9.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發改、工信、農業、科技、文旅等行業主管部門合作,借力專項財政資金、財政貼息等,針對初創期企業,創新研發成本低、長周期的政策性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針對企業不同生命周期和規模大小,研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匹配不同金融工具。全面推進貴州省大數據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的開發和推廣應用,解決中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切實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貼息和風險補償等配套服務。(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三、促進就業穩定

10.延續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1.支持產業發展帶動就業。繼續發揮就業幫扶車間、社區工廠等就業載體作用。對吸納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遷人口等“三類人員”就業的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就業幫扶車間、小微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按規定給予每人500元吸納就業一次性補貼,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產業發展的省直有關部門)

四、加強用電保障

12.提升電力供應保障能力。指導發電企業與煤礦企業簽訂電煤中長期合同並督促嚴格履約,穩定煤電雙方生產預期。壓實發電企業採購責任,確保電廠存煤及熱值在合理水平。梳理上下游重點企業名單,保障產業鏈關鍵環節中小企業用電需求,按照先壓限“兩高”項目用電,再壓限其他工業用戶、商業用戶的順序實施,在確保民生用電的前提下,保障對中小企業尤其是制造業中小企業的能源安全穩定供應。(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3.穩定中小企業電價水平。落實國家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交易按照市場價格購電,保持用電價格總體穩定。指導電網企業進一步做好代理購電工作,確保代理購電價格合理形成。2023年前對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量暫免收電網企業及其代理的用戶交易手續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能源局)

五、擴大市場需求

14.嚴格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對採購限額標准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15.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推進貴陽(貴安)、遵義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跨境電商增量提質。支持貴陽(貴安)郵件互換局為跨境電商企業減讓寄遞費用。推動高成長培育企業產品進入渠道商、重點城市和部隊營區貴州特色農產品銷售專區(櫃)銷售。推動中藥材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和藥品流通配送網絡全覆蓋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6.拓展線上線下促銷活動。各地工信部門圍繞十大工業產業開展線上線下產銷對接活動,不斷完善產業鏈、暢通供應鏈、提升價值鏈。針對批發、零售業中小企業開展“春季花開、夏季爽爽、秋季美食、冬季暖心”多彩貴州“四季”促銷品牌活動。針對餐飲業中小企業,常態化開展“黔酒黔菜”聯動促銷,大力支持國家級鑽級酒家、“生態黔菜”示范店、體驗店評定,不斷提升本地餐飲企業競爭力。(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六、優化涉企服務

17.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機制。嚴格執行國務院《國務院保障中小企業支付款項條例》和《貴州省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工作實施方案,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不得無預算、超預算安排支出,對未經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將通過扣減轉移支付等方式予以償還。嚴格政府投資項目審核,從源頭上防止增加新的拖欠。(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人行貴陽中心支行)

18.優化環保評價和執法。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對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生產工藝先進等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程序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減少現場執法次數。(責任單位:生態環境部門)

19.推動惠企政策落實落細。對近年來國家和省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行動,確保企業應享盡享。創新開展領導干部聯系服務企業活動,積極幫助解決政策、資金、要素保障等方面問題。著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推動貴商智慧平台建設,持續開展領導干部服務重點項目、服務重點企業行動,用好服務民營企業直通車和12345政府服務熱線,真心實意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問題。(責任單位: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20.保障中小企業權益。在符合人民銀行關於賬戶信息查詢相關規定情況下,協助司法機關對拖欠中小企業款項主體賬戶信息進行查詢,對相關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開通中小企業權益保護法律投訴轉接平台,推動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開辟中小企業公共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指派。摸清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案件底數,提高執行效率,快速幫助中小企業回籠資金。依法落實中小企業在破產程序中依法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執轉破”案件繁簡分流機制,降低中小企業破產程序運行時間和成本,切實提升“執轉破”制度經濟效益。探索開展中小企業合規工作,推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高院、省檢察院、省發展改革委、人行貴陽中心支行)

七、加強企業培育

21.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按照每戶100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按照每戶60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被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申報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信貸通貸款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專精特新”企業配套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22.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各地統籌為每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配備一名服務專員,每年實地調研走訪不少於2次,聽取意見建議,建立問題台賬清單,每年為企業至少解決1項困難。(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3.支持創業創新載體和服務體系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按照每戶40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按照每戶30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示范平台,按照每戶40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示范平台,按照每戶20萬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24.落實企業上市挂牌專項獎勵措施。對注冊地在我省的企業,上市挂牌后切實發揮產群引領、科技創新引領等作用,有力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經評定后給予獎勵。其中,境內主板上市企業,獎勵400萬元;在創業板、科創板、北京証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獎勵350萬元;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業,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

25.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產業中高級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引進和培養力度,落實相關扶持政策。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造就優秀工業企業家隊伍。推進產教融合,著力培養高素質“黔匠”人才,壯大技能人才隊伍。大力開展貴州省中小企業星光培訓工程,提升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分級負責和統籌協調,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充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落地實處。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其中有明確執行期限的,按規定執行;以往本省有關規定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准;國家后續出台相關政策的,遵照執行。

來源: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網

(責編:潘佳倩、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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