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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758.48萬元!觀山湖區人民法院集中發放執行案款

2021年11月19日09:56 | 來源:貴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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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網訊 為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積極回應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關注,11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全國法院開展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日活動,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積極響應,組織開展執行案款發放活動。

現場,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了該院今年執行結案情況以及案款發放總體情況,相關工作人員認真核對申請執行人的相關信息,為到場的申請執行人逐一辦理了案款發放手續。

“從申請執行到現在,大概花了三個月時間,收到案款102萬元,我非常感謝觀山湖區人民法院的辛苦付出,以前從執行到收到款項,一般要經過很長時間,我們也不確定多久能收到款項,現在進入執行程序后,案件推進進展迅速,太感謝他們了。”平安銀行貴州分行貸后管理室員工鄒航表示,由衷地感謝觀山湖區人民法院,為觀山湖區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做出了很大貢獻。

來自重慶的石女士,為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員張晶送上了一面印有“人民財產好衛士 高效執行解民憂”的錦旗,在案款發放現場,石女士幾度哽咽。

“這次能收到95萬余元的案款,我非常感謝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官司打了一年多,經歷太多了,我們老百姓掙錢不容易,對方公司也不容易,我沒想到,從申請執行到收到案款,時間這麼快。”石女士說,區法院法官很努力地在為群眾解決問題,工作效率非常高。

“今天進行執行案款的集中發放,是為了履行對每一個當事人的承諾,讓每一個當事人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張晶表示,執行是最后的一個流程,如果執行案款不能及時兌現,法律效果將會大打折扣,這就需要及時地在法律規定時限內給當事人進行兌現。

“我們法院也將加大執行力度,以此次執行案款集中發放為契機,切實維護好當事人合法權益,積極回應群眾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斷增加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張晶說。

據悉,該院本次發放案款總金額為758.48萬元,涉及案件17件,領款人17人,其中,涉民生案件71.96萬元,涉小微企業案件212.25萬元。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李黎明)

(責編:李永馨(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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