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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養老服務條例》將於10月1日施行

2021年09月30日09:08 | 來源: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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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胡家林、韋倩)9月29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省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作為我省養老服務領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對我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規范養老服務工作、推動養老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條例》提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職工年滿60周歲的父母或者由其贍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勵所在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依據醫院開具的疾病証明,給予職工陪護假,獨生子女職工每年陪護假累計不超過15天,非獨生子女職工每年累計不超過7天。

近年來,國家和我省老齡化進程逐漸加快,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貴州共有60歲以上老人593.1萬人,佔比15.38%,老有所養已成為老百姓關心的重大民生問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對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作出部署安排,未來5至10年,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要機遇期和寶貴窗口期。貴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出台《條例》並不斷健全養老服務保障政策法規體系。

《條例》的頒布突破了許多困擾我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瓶頸問題,為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養老服務體系提供了法治保障。《條例》指出要堅持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健全完善城市失能老年人專業化照護服務體系。

為推進《條例》落實,貴州將積極用好優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強化部門聯動,鼓勵各地依托當地特色資源,開發健康養老、避暑養老、旅游養老、生態療養等特色品牌康養項目,逐步培育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黔字號”健康養老產業品牌。

此外,《條例》明確要強化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人大監督,責任落實和考核問責。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貴州正大力普及養老知識,弘揚養老服務精神,將《條例》貫徹落實好,引導鼓勵更多社會人士關心、支持、參與養老事業和產業,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

(責編:潘佳倩(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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