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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七举措”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2023年06月02日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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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成果,确保2024年黔西南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七举措为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一是提高创建工作的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充分发挥州、县(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势,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全州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合力,举全州之力抓好创建工作。

二是制定一套巩固和深化创建工作方案。以全州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目标,结合《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民委发〔2023〕20号),围绕示范区(西部地区)测评指标体系,结合全州实际,已起草完成一套具有实操性的《黔西南州全面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各级各部门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同时要求加大对创建工作督导考核力度,适时督导各项工作进度。方案将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在工作方案未下发前,持续抓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着力打造一批示范亮点。立足各县(市)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示范点的打造,在机关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打造一批新一轮创建的示范点,认真统筹谋划,合理规划路线图,制定示范点打造的“时间表、路线图”,全州按照3条线路集中打造示范点(贞丰—兴仁—兴义,望谟—册亨—安龙,普安—晴隆—兴义),各县(市)拟打造5个以上独具特色的示范点,形成点、线、面结合,持续巩固提升已经打造的示范点。因地制宜,突出主题,打造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主题公园等。

四是要挖掘一批经验典型。抓好特色实践创新工作,围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原则,挖掘培育黔西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特色亮点。重点挖掘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亮点,利用国际山地旅游大会平台抓好“三交”工作,围绕“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主定位,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挖掘安龙加油文化,望谟“蜂王行动”,各县(市)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主题馆、主题广场建设等,为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奠定扎实基础。

五是要抓好示范推广介绍工作。注重提升业务人员和讲解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的每个示范点,择优选出2名讲解员,培训一批优秀的讲解员,通过对示范点的解说,讲好各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好故事,展现黔西南州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加强对各地的导游培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内容有机融入到各地景区景点解说词中,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是要整理规范档案资料。对照国家民委最新出台的测评指标体系,逐项开展自查,分门别类,规范整理完善各类文字、图片、声像、经验做法等档案资料,查缺补漏,做到资料清、档案全、能佐证。

七是要加强宣传报道。建立多方联动宣传的工作机制,做到常态化线上、线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利用广播电视、新兴媒体、各单位门户网站等加强宣传报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经验做法,传递黔西南民族团结好声音,正能量。(朱妮妮)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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