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贵州频道>>南明区视窗>>聚焦南明

南明区1人获“第七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2023年01月12日16:54 |
小字号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的良好社会风尚,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七届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的决定》,南明区王金鸿获“第七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1南明区王金鸿获“第七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南明区王金鸿获“第七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王金鸿,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系顺发出租车有限公司驾驶员,家住二桥黔春路北站街4B。

2021年7月3日晚,犯罪嫌疑人沈某酒后在花果园兰花广场截停一辆出租车,上车后手持破碎的玻璃瓶强迫驾驶员王某某下车,自行驾驶该车追赶与其发生纠纷的陈某某。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追尾事故后,先后劫持蓝某某、余某某、刘某驾驶的出租车三辆,并将蓝某某、刘某多处刺伤。

面对如此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路过的出租车驾驶员王金鸿并没有选择袖手旁观,而是冒着生命危险与刘某一起将沈某制服。在制服沈某的过程中,王金鸿肩部被沈某用破碎的玻璃瓶划伤。王金鸿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在看到犯罪行为时能够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作出了贡献。(文/图 张霞)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