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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严把证据审核“四关” 确保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2022年10月11日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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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卷内对其任某局副局长职务仅提取县委提名文件,没有提取政府任命文件,正式任职时间应为政府任命时间,现将补证意见以及卷宗退给你们,请及时予以补正完善……”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田娇娇在对案件进行阅卷后向审查调查组提出了补证意见,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严把证据审核关,确保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严把证据审核“四关”,重点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讲政治,把好业务能力关。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案件审理的政治属性,以提升政治站位、责任意识、专业素养为目标,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大班课堂带动小班研讨,辨析测试检验学习成果,“点训”练兵积累实战经验,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证据审核水平,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审文书,把好形式审核关。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在正式受理前做好形式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移送材料是否齐备、卷宗装订是否规范、主体身份是否符合、立案依据是否充足。严格阅卷审核,正式受理案件后,审理阅卷必须作出阅卷笔录,如实记录反映案件的各种证据材料,并对材料分类审核提出正确的阅卷意见。加强集体审议,针对事实、证据、定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对有争议或疑点的地方要求审查调查组补证后再讨论,直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强协作,把好证据审核关。对正在审查调查的重大复杂案件,审理部门坚持提前介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与审查调查部门配合协作,研究取证方向,共同攻破证据收集、审核难点。对重大复杂的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管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案件证据体系,确保准确适用法律,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严程序,把好监督制约关。紧盯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通过提前介入审理、补充审查调查等措施,充分发挥监督制约职能。同时,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作用,做实做细案件审理谈话,在与违纪违法人员审理谈话时详细核实核对办案程序、案件事实、定性及量纪等关键问题,倒逼审查调查部门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不断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案件审理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重要窗口,做好证据审核工作,更需要精耕细作、精益求精。”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工匠精神,突破依赖经验的惯性思维,细心雕琢,打磨推敲,不断提高对办案各环节证据收集的敏锐性和准确性,找出问题根本,对症下药,拔除病根。(刘乾、田娇娇、黄丹)

(责编:敖嘉钰(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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