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医疗保障局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共济功能开通
2022年10月10日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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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共济功能,切实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黔西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毕节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确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落实,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年度起付标准确定为150元。
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梯度支付比例,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按在职职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执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以后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门诊统筹限额不进入大额保险和公务员补助,也不受大额保险和公务员补助年度支付限额控制。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月限额进行计算,参保人员每次就诊的费用,基金支付部分不得超过本自然季度剩余月数限额,超过部分,由个人全额负担。参保人员当月未使用的限额作废。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新参保和脱保以及其它原因发生变动的,其门诊统筹待遇的开始和终止享受时间等按我市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7-4246146、0857-4888228。(黔西市人民政府网)
(责编:敖嘉钰(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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