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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2022年03月17日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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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烟草局、市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开展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在碧桂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宣传大家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商标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普及假冒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告诫消费者在消费时切勿贪图便宜,严防上当受骗。

“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认准,电器上面必须是要有三个C,就是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许可证的码和这个码是要对应得上的,如果对应不上,你们就可以不要,这样就可以很好的避免买到假烟。”

工作人员同时还详细讲解了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现场受理群众咨询,耐心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提高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市民倪宾红说:“通过今天的宣传,让我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食品安全的小常识,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还有就是对高仿的产品,平时的了解也不够,现在明白多了。”

当天,工作人员还组成食品安全检查组、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组和药械检查组,分别深入超市、餐饮店、学校食堂、冷链公司、药店、小区等地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洁净、经营的食品和库存食品是否过期霉变、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商品、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同时,还检查了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实名登记购买执行情况、小区楼盘电梯安全运行情况等。检查中,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意识。

据统计,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现场下达整改通知3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范凯慧、张福飞)

来源:黔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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