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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监督,让消防不再被动——

黔东南创新消防机制,化解农村消防安全难题

2021年12月29日14:52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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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黔东南州制定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志愿消防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农村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强化了执勤管理、赋予了检查宣传职能、完善了制度保障,在全省率先走出了一条农村志愿消防队创新发展的新路子,为推动全州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黔东南州是全国农村火灾最为严重的地区,素来有“全国农村火灾看贵州,贵州农村火灾看黔东南”之说。黔东南州政府2020年印发《黔东南州健全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志愿消防队伍实施方案》,推动全州1945个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组建农村志愿消防队员4.7万余人,配备手抬机动泵3100余台,水带4.1万余盘、水枪1.8万余把、破拆工具2300余套。2021年,全州农村火灾亡人数下降14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1.2%,全州农村区域未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农村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黔东南州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值班备勤不规范,器材装备配备不统一,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执勤训练不达标等问题。《办法》的出台,有效推动全州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提质增效,大幅提升农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和水平。

《办法》共分为“总则”“队伍建设”“执勤管理”“检查宣传”“制度保障”“附则”6个章节共23条。针对黔东南地域特点和农村志愿队建设现状,填补了工作存在的突出短板和制度空白。

《办法》明确了农村志愿消防队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由村(居)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县(市、区)级消防救援大队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应遵循“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分类建设”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覆盖城镇乡村,拓展防消职责、维护公共安全,倡导公益奉献、完善保障激励,规范管理指导、促进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规定20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按照不少于20人配备志愿消防队员,100户-199户木质连片村寨按照不少于15人配备志愿消防队员,100户木质连片村寨按照不少于10人配备志愿消防队员。并且依据村寨规模大小,对机动泵及破拆工具等消防器材配置数量进行了区分,既能保证农村火灾扑救的有效性,又降低了消防器材配置和维护成本,实现了精准高效和精简节约的有机统一。

《办法》明确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农村志愿消防队建立值班备勤制度,落实村干带头值班制度,保障每班至少有2名队员在办公场所值班,其他队员在家庭或周边区域备勤,同时,对志愿消防队开展培训和演练的频次进行规定,要求消防救援部门应将志愿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指挥调度体系。

《办法》赋予农村志愿消防队消防检查和宣传职能,健全完善对农村志愿消防队的保障激励措施。规定了农村志愿消防队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抚恤等问题。

下一步,黔东南州各级各部门将强化《办法》宣贯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志愿消防队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志愿消防队在扑救农村初期火灾的“先锋队”和农村消防大排查、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的“主力军”作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农村消防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更好服务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正海 通讯员 陈凌)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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