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综合行政执法局:“四破四立”推动规范高效执法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秉承“综合执法用心,城市治理精心,百姓生活舒心”工作原则,坚持服务群众,以“四破四立”为抓手,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不断深化推动该局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范化、高效化进程。
破除制度“顽疾”,立行政执法新体系。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划转整合城市管理、建设、林业、水务、工信等14个方面831项执法权限交由执法局集中行使,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工作制度,破解了执法权限划转难、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边界不清等问题;制发协作配合机制、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行政行为。
破除管理“瓶颈”,立城市服务新标杆。将城市划分为12个网格,与文明创建网格高度融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柔性服务抓好城市管理。通过整合12319城建热线、执法图传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微信曝光平台、案件受理平台,建立“五位一体”智慧指挥平台开展智慧化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破除执法“真空”,立城乡执法新格局。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全市6个乡镇分别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为该局派驻机构,负责履行执法局全部行政执法权。自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以来,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803件,占该局办案总量的42%,划转执法权限领域办案覆盖率达85%以上。
破除执法“束缚”,立行政执法新导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编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知情权。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对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规范化建设。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设置法规科,全过程对案件证据、处罚依据和办案程序等进行审核,并完善案件审查、过错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同时搭建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开通司法、检察院、纪委监委数据端口,构建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刑事司法“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张涛、卢泰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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