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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消防新规 普定县开出首张电动车消防违停罚单

2021年08月19日16:12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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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由国家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为严格落实规定,8月18日,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辖区重点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了全县首张罚单。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结合新规,重点检查高层民用建筑是否存在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在对普定星博国际广场检查时,防火监督员发现两起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内的情况。针对发现问题,防火监督员立即与物业管理和车主进行沟通,告知车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隐患问题和火灾风险。随后依据新规第四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普定大队分别给予两辆违法电动自行车车主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所具有的警示导向意义,已远远超过案件本身,有力打击了高层建筑小区管理不规范的行为,捍卫了新规的权威,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尹广成告诉笔者,今年8月1日应急管理部下发高层民用建筑管理规定,为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提供了处罚依据,针对在今天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内停放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大队及时进行了受案处理,也借助此次行动,规劝群众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减少安全隐患。(高彩)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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