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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困難人群,貴州醫療救助再發力

2022年07月20日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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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22〕19號,新制度著重從救助對象分類認定、資助參保標准、制度綜合保障、健全醫療救助等方面進行了具體明確。快來看看你關注的重點吧。

一、救助對象更合理。救助對象根據困難程度分為四類人員,分別為:第一類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第二類低保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第三類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第四類是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二、參保資助有提高。參加我省城鄉居民醫保的困難群眾,參保標准更優化,以幫助群眾及時參保。其中,一類人員全額資助﹔二類人員按50%予以資助﹔三類人員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殘疾人按30%予以資助﹔此外,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肇事肇禍的精神障礙患者繼續享受全額資助。

三、大病保險繼續傾斜。救助對象享受基本醫保后,還可在大病保險上傾斜報銷,相比普通參保居民,一類人員、二類人員大病保險的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沒有封頂線。

四、救助報銷更有力。一類人員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給予全額救助﹔二類人員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70%比例救助﹔三類人員起付線為1000元,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60%比例救助﹔四類人員起付線為2000元,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按50%比例救助。起付線實行年度累計且隻計算一次,慢特病門診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額,年度救助限額每人每年5萬元。

五、困難職工也保障。已納入全國工會幫扶管理平台的深度困難職工、相對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經基本醫保、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等制度報銷后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分別對應二類、三類、四類人員標准給予醫療救助保障,困難職工救助政策更明晰。(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官網)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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