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10月27日09:17 |
小字號
2021年10月26日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劉光信同志為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龍海波同志的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丁幫薛同志的黔東南州人大民族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二)
決定任命:
冉超同志為黔東南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唐標同志為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局長﹔
吳建良同志為黔東南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三)
任命:
劉琴同志為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陳生燕同志為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免去:
王山地同志的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劉琴同志的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陳生燕同志的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邦華同志的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家良同志的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四)
任命:
周禮靜同志為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徐德華同志為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龍江平同志的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楊俊同志的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潘厚安同志的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劉成鋒同志的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五)
批准免去周禮靜同志的黔東南州台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來源:黔東南日報
(責編:吳鋒、陳康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