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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州常态化用好检察建议

类案分析 促进源头治理

本报记者 苏 滨
2024年01月22日08:19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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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云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具体案情引起了他的注意。“涉案人员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多次严重超员接送学生。这种‘黑校车’不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更给孩子们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乡镇校车安全监管存在的系列问题,兴仁市检察院全面调查核实,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推动下,交通运输部门以乡镇为重点,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安全进行排查。不到两个月时间,查处‘黑校车’案件21起,法治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机制不断完善。”陈云介绍,兴仁市检察院还与市教育局磋商,通过增配正规校车、完善行驶路线、将无校车配备的学校并入寄宿制学校等方式,保障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

通过“个案”看“类案”,透过“表象”看“问题”,这是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推行检察建议“问诊开方促预防”工作法的探索,也是当地创新“枫桥式工作法”的生动实践。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既做好“一案一事整改”,又紧抓“一类问题治理”,加强类案分析,形成检察建议“问诊开方促预防”工作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我们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刘奇介绍,除深入调查核实、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还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的意见,确保提出的措施建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如何确保检察建议有效落实?“全州已经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刘奇介绍,检察建议制发后,检察机关通过走访调查、不定期会商等方式,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经常性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严防虚假落实、表面整改等问题。

2022年以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存在的风险隐患等,累计制发检察建议463份。

原刊于《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2日 第 10 版)

(责编:敖嘉钰、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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