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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

2023年12月13日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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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

据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11月开始,对“生鲜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在肉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龚晓宏 摄.jpg

在肉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龚晓宏摄

行动中,执法人员向全市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发放《清镇市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提醒告诫书》,对农贸市场、商超、肉铺等经营单位逐一开展监督检查,普及新规定,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对于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应指导其更换照明设备,并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管理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对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自纠,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在水果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龚晓宏 摄.jpg

在水果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龚晓宏摄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家次,检查商场、超市、便利店38家次,检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63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50份,更换不合格灯具600余盏,“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龚晓宏、刘金泽)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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