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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一证两清单”精准服务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07月21日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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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以企业的感受为第一标准,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转变作风、服务企业,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治理能力,在核发“一证”(排污许可证)、实施“两清单”(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方面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精于细节。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现有环境监管数据、污染普查数据,精确建库,建立3770家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库。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累计完成33个行业388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证工作,2992家企业实行排污许可登记备案。做到了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形成“有证才能排污,有证不能乱排污”的局面。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强证后监管,将排污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旦发现违法情节严重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报请辖区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坚持绿色发展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对列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项目清单》的项目,可不经过技术评估,不经过受理公示,经拟审批公示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大大缩短审批时限,提高环评审批效率。重新梳理贵州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清单,进一步统一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均在50%以上,极大的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业主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系统)网上申报项目,不出家门就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惩虚假环评,对环评文件质量严重低下的,对环评机构及编制主持人实行失信记分并通报,2022年已对3家环评机构、3名环评工程师实行失信记分和通报。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虚假承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此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项目投产前要“持证方能排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并实施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将部分遵纪守法的企业(建设项目)列入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以及日常管理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应清单内的企业无事不扰(免除现场检查)、有事服务。(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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