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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庭审+普法 开启两倍速的禁毒工作 “进度”条

2022年07月14日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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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是卡车拉来的,庭审是开在村寨的,禁毒宣传是走到群众家门口的。近日,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在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甘粑哨村开庭宣判。

案件被告人姜某某明知罂粟苗是毒品原植物,但听说可以当作蔬菜食用,还可以预防感冒发烧,便在自家的菜地中种植,后被公安机关开展禁毒铲除工作时发现。经审理,被告人姜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原植物依然非法种植,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宣判后,检察官对被告人及在场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告诉大家种植毒品原植物食用不仅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被有心人采摘提炼成毒品后,还可能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希望大家能够树立禁毒意识,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维护人民和社会的安全。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我相信此次巡回庭审,一定会让群众深刻理解毒品的危害,也为我们的禁毒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检察官在庭审后说道。

相关法条: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福泉市人民政府网 彭建华、刘灵睿)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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