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开展作风纪律后评估 建强巡察队伍
“以前都是巡察组给我们打分提意见,现在我们也可以给巡察组打分提意见了!”日前,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收到了一份《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测评表》,并对此次巡察工作进行打分、提出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巡察办制定了《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各巡察组工作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将对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才能更好地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推进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玉屏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道。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始终是巡察干部最美的底色。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后评估工作共分为3个评估组,评估组对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遵守保密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估,通过到被巡察单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巡察干部工作表现,征求被巡察单位意见建议,对巡察干部作出具体评价,作为考核巡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巡察组纪律作风后评估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给巡察干部系上了“安全带”。据统计,此次后评估共发放测评表157份,个别谈话5人,好评率99.87%。
此外,为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县委巡察办收到评估表后会对数据进行汇总,形成评估结果报送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再反馈给有关巡察组,督促各组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改进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巡察组根据评估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履职不到位、评估得分较低的巡察组和相关负责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约谈;对评估发现巡察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同时,由巡察组组长负责对每一名巡察干部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巡察干部,将考核结果记录备案,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挂钩的重要参考,激发巡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玉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玉屏将以巡察后评估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强巡察干部队伍,引导巡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促使其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言行,确保巡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杨燕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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