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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不同意社区矫正对象继续就读 司法局助力未成年人圆梦求学路

2022年05月12日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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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想继续读书,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一定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努力学习技术,将来回报社会。”日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化名)来到赤水市司法局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陈某是赤水市司法局元厚司法所辖区内在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今年初,陈某在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其有去贵阳继续求学的愿望,遂将该情况上报赤水市司法局,司法局对陈某继续就学的想法非常支持。2022年3月经报名录取,陈某前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的某技术学院就学。可在入学后一段时间,校方得知其为社区矫正对象后,不同意其继续就读,欲将陈某劝退并通知其父亲将其接走。陈某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退学通知一时难以接受,情绪接近崩溃。面对即将失去的学习机会,陈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元厚司法所在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即上报赤水市司法局,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立即向陈某学校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取得联系积极了解相关情况;另一方面紧急组织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商讨解决办法。

3月28日,赤水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领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前往该学院与院领导磋商陈某继续就学事宜。学院领导认为,陈某隐瞒了自己的犯罪前科,未如实向学校进行说明,学院也怕陈某影响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不同意陈某继续就学。赤水市司法局通过多次耐心的沟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保障和支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教育的条款逐一列举并进行解读。经过反复磋商协调,终于使得学校同意陈某继续就读。同时,校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护陈某的隐私,使其正常就学,最终圆满解决了陈某就学难题。

赤水市司法局始终秉承“以人为本,依法管控”的监管理念,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将精准矫治和人性关怀相结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用心用情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学难题,引导其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自强不息的生活态度,铺顺其回归社会之路。(赤水市司法局)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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