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在贵州率先探索推行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
村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领头羊”、农民群众的“大管家”,岗位特殊、作用重要。为破解村干部薪资待遇不高、保障机制不全、岗位吸引力不强的问题,黔南州以健全村干部薪酬体系为抓手,在贵州率先探索推行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动村干部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极大提提升了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该州有7个县(市)776个村(社区)4283名村干部开户建缴住房公积金,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52.05%和应缴村干部总人数的53.28%,月缴存金额101.5万元。
黔南州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艾力带队到支部联建村宣讲“聚保增”改革政策。
精准定标,算清“缴存账”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艾力表示,在该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黔南州首先摸清基层需求,测算好资金负担,合理确定缴存比例,确保公平可及、基层受益。
摸清村干意愿。严格执行先调研后决策制度,聚焦摸清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意愿的强烈与否,由组织部、公积金等部门组成调研组,采取领导带队、州县联动的方式,按照县(市)全覆盖、镇村分片选点的形式进行调研摸底,走访93个村镇,访谈干部534人,95%的受访者支持或认可,摸清了村干部的“需求点”,找准了基层满意的“方向标”,为实现“政策围着基层定、服务跟着需求走”打下基础。
兼顾财力所能。立足县级财力,按照高低适当、承受可及原则,依据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的规定,引入上中下“三线”(比例分别为12%、10%、5%)核算概念,以中线为基准,重点参考上下线,以村干部平均工资水平3000元为基数,测算出每年全州财政需负担费用,按县级负责原则分摊到县,村干部少的每年在50~120万元之间,适中的在180~390万元之间,多的在190~450万元之间,做到心中有数、量入为出。
划定缴存比例。注重统一区域标准、兼顾县(市)情况,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规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的决策制度,参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村干部缴存比例为5%~12%,具体比例由各县(市)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确保城乡统一、公平合理和财政可承担、村干能接受。
精准实施,用足“政策包”
坚持用活政策,突出分类指导,讲求分县施策,务求落地见效,是黔南州探索推行村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
构建灵活的政策体系。抓住用好新国发2号文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的政策机遇,将村干部住房公积金纳入村干部薪酬体系,作为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重点事项统筹谋划,明确缴存范围,适用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及文书等村“两委”常务干部,做到有策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规范使用导则,明确村干部缴存期满6个月后,在购买、建造、翻修和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使用,需提供购房合同、建房用地批准书、原房屋不动产权利证、工程预算等资料,分别在3个和7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取和贷款审核;任期内无购房、建房支出需求的,子女购房时若为共同购房人,同样可以申请贷款或提取使用,充分保障缴存村干部的受益权。
建立个性化服务体系。建立州公积金中心协助指导机制,围绕具体方案制定、缴存比例设置、工作流程优化等关键环节,针对不同县(市)制定个性化菜单式服务方案,采取领导分片联系、业务科室包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过程跟踪服务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定实施的行业性、专业性和规范性。
实行分步式推进覆盖。坚持州级引导、县级为主,充分尊重县(市)发展水平差异,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逐步实施的原则,采取“一县一策、一县一标”的办法,引导县(市)在财力允许、村干部响应的前提下,探索推行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制度,不设“时间表”,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坚决避免水土不服、难以落地。从调度情况看,有望在今年底实现全州12个县(市)1262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精准宣传,送上“定心丸”
针对普遍关心的缴存资金分担、利率保障、贷款申办、余额提取等问题,黔南州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讲深讲清讲透政策,打消村干部及其家人的心结顾虑。
“双线”宣解。坚持线上线下宣解和动态静态宣解相结合,线上充分利用州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刊播推送村干部建缴公积金的对象、比例、流程等重点内容,线下组建宣讲队伍进镇入村,通过“院坝会”“解答会”等形式面对面零距离进行讲解,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建缴环境。
“双向”宣解。建立上下联动的双向宣传机制,制定宣传册页,从州县公积金部门选取业务娴熟、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的干部,下沉村寨点对点开展政策宣讲,同时邀请缴存村干部进行“现身说法”,分享获得感、幸福感和危机感、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目前,全州累计开展宣传宣讲60余场次,受众近3000人次。
“双语”宣解。针对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听不懂汉语、参与选举村干部热情不高的现状,优选懂政策、精通民族语言的干部,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开展“住房公积金轻骑兵”宣传活动,运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双语”宣讲,确保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广泛激发少数民族群众参与选举村干部的热情。
现场宣讲“聚保增”改革政策。
精准管理,确保“安全性”
为坚持规范实施和安全管理,黔南州突出便捷性和实效性,确保方便快捷高效。
专户收缴。实行每名村干部设立一个账户管理制度,由所在县(市)组织部或镇(街道)作为缴存单位,统一向公积金部门或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无需个人跑路,一般在20日内完成账户设立。同时,加强账户安全监管,采取随时更新与定期维护、账户年检与日常监管相融合的办法,确保账户基础信息准确、规范,账户资金每年按国家规定结息并存入个人账户。
依酬实缴。以村干部个人上年度月平均薪酬和绩效考核奖为缴存基数,采取财政和个人各承担一半的方式缴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薪酬中代扣,财政补助部分由县级财政保障。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变更一次,不低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黔南州各县(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超过上年度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公布的黔南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确保增长上调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按规缴提。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村干部离任后,封存原有个人账户,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存,继缴资金由个人全部承担;重新就业的,也可以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未重新就业且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账户封存6个月后,还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同时进行销户,充分保障离任村干部的继缴和提取选择权。(图文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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