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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一村民烧灰存肥引火灾,行政拘留5日!

2022年03月03日15:10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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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赫章县公安局雉街派出所办理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行政拘留1人。

当天,雉街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电话报警称:辖区雉街村小寨组发生火灾,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参与灭火。将火势扑灭后,民警经过现场走访调查,确认起火原因是当地村民周某兰在耕地旁燃烧杂草时火势蔓延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嫌疑人周某兰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梁杰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星)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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