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星级评定”答好村(社区)党组织考核三问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激情,镇宁自治县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于2022年初结合实际出台了《镇宁自治县村(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考核什么、如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的三个问题,为建立科学的村(社区)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有的放矢,答好“考什么”的问题。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据实考核的原则,坚持动态考核、选树标杆,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对村(社区)党组织及村(社区)领取报酬的在编干部进行考核。 村(社区)党组织按星级评定考核管理,星级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考核内容聚焦巩固脱贫成效衔接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方面,具体考核指标涵盖党的组织建设、提升治理水平、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5大方面,并设置了18项加分细则和25项负面扣分细则,明确五星社区党组织负面被扣分不高于2分,四星党组织不高于4分,三星党组织不高于6分,二星党组织不高于8分,一星党组织不高于10分,负面扣分高于10分的,不能评定为星级。
科学设置,答好“如何考”的问题。“星级评定”每6个月开展一次,考核在每年6月、12月底最后一个星期进行。考核工作由全县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组,由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乡镇(街道)审核把关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会议研究后,在村级、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报县委组织部复核研究同意后,以通报方式反馈相关单位及村(社区)党组织。为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县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各星级抽查村(社区)不少于该星级评定村(社区)数的10%,若该星级评定村(社区)数少于10个的,至少抽查1个。
奖优罚劣,答好“怎么用”的问题。根据考核情况,村(社区)党组织按一星至五星评级,根据所取得的星级,在编在岗干部对应领取季度绩效及年度相应奖励。星级党组织的村(社区)干部每半年均可获得两个季度绩效600元。未评上星级党组织,村(社区)干部不发放绩效奖励。对村(社区)党组织连续两次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的,该村(社区)党组织年底分别可获得奖励2万、1.5万、1万元的奖励。村(社区)党组织年底获得奖励可用于该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奖励村(社区)干部等,具体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时,将村(社区)干部的个人表现与村(社区)党组织的星级评定挂钩,村(社区)干部个人受到处分的,将影响所在村(社区)星级的评定,通过倒逼,在村(社区)干部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为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机制,《办法》规定:“村社合一”合作社因村(社区)干部个人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立即取消村(社区)党组织星级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该村(社区)党组织下一次考核不能评为“星级”党组织。(田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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