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陆坪镇
打造“阳光低保” 确保发挥民生资金效益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好低保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福泉市陆坪镇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四严格四提高”稳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推动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打造“阳光低保”,确保发挥民生资金效益。
严格低保对象认定,提高准确率。以户代表的形式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本人申请或参会代表提名方式产生农村低保申请对象名单并公示申请人家庭人口、困难原因;认真搞好摸底排查,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是否符合分类施保和家庭年人均收入分别进行统计和测算;召开村级评议会,调查组人员将申请低保对象家庭的调查情况汇总上报村委会。同时,通过强化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实做到让各村(居)经办人员吃准、吃透低保管理政策,熟悉办理流程。
严格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及时性。建立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制度,除了例行的审核之外,还会对村级评议和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督促和检查。按一般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长期和重点对象“一年一次核查”的动态管理要求,并对复核情况进行公示,低保对象死亡及家庭情况有变动,村级及时上报核销,对于根据要求核退低保名额的家庭及时上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确保群众无异议,确保不“错保”不“漏保”。同时,对新申请享受低保的群众采取“看、问、听、访、议、评”的方法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保障标准的补差进行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实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严格信息核查力度,提高精准度。按照“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的程序开展低保审核工作,各村对所有低保申请户家庭全部进行入户核查,一方面通过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入户查看是否有高级住宅和小汽车等奢侈品,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纳入低保范畴。镇级在核对系统里对各村的低保申请户进行核对二次审查,确保在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出现疏漏。
严格执行资金公示,提高透明度。强化群众的监督和参与的意识,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向社会公开低保政策、举报箱、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对象,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遏制关系保、人情保,杜绝骗保等现象发生,真正做到“阳光低保”,确保整个评议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罗阳)
来源:黔南日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