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多举措开展兽药监管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时值岁末年初,为做好2021年底至2022年元旦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天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多举措开展兽药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兽药舆论宣传。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通过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兽药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群众辨识假劣兽药,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共计发放禁限用兽药清单等资料75份。
二是深入开展兽药市场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17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6车次,重点检查有无经营假冒伪劣兽药、兽药购销数据上传情况以及各项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同时,向经营企业宣传、发放《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养殖环节强化禁限用兽药使用排查。2021年12月14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街道)、局属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兽药监管责任;印发《关于开展“禁限用兽药”宣传、排查工作的通知》,落实对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禁限用兽药”宣传和排查工作,告知养殖场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禁止出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查看养殖场兽药存放室及畜禽养殖档案中的兽药使用记录,对照清单内容,排查是否有“禁限用兽药”。
三是严格检疫环节流程。组织召开官方兽医培训会,对我县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各流程进行系统培训,重点是现场临栏检疫以及查看畜禽养殖档案用药记录,进一步提升官方兽医检疫技能水平。监测环节加大对出栏畜禽及其产品的抽检力度。11月以来,共抽检屠宰场、养殖场畜禽及其产品共23次,经县级、州级、第三方等各级检测机构检验,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天柱县人民政府)
来源: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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