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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低保审批权下放赢得一片赞誉

2021年12月01日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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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林 特约记者 王东

近年来,印江自治县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低保救助提速提质、低保监管到位到岗,人民群众对低保救助的认可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入冬,天气渐冷。为做好贫困群众和低保户家庭的社会救助工作,该县缠溪镇广大党员干部正走村入户,挨家挨户进行信息摸排比对工作。

自今年4月印江召开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动员会议以来,缠溪作为该县试点乡镇,率先在全县进行了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工作。

该县首先将缠溪镇所有低保户审批权限下放到缠溪镇民政办,取消县民政局的终审和第三次公示,使得低保审批时间缩短一个月以上,让审批时效由原来的“慢”变成了“快”。

“在村里,评为低保的,大多家里是发生了大灾大难或者有大病。权限没下放之前,群众写了低保申请最少要两个月之后才能得到救助,根本解决不了群众的燃眉之急。”周家湾村支部书记简叶霞拿着村里低保户档案进行了对比,“你看现在的审批资料是不是少了很多,群众少跑路申请起来简单快捷,时间还缩短了至少一个月。”

社会救助实现提速提质后,该县把改革的目光汇聚到低保审批权责的划分上,通过改革,镇政府的审批权由以前的“二传手”转变为“守门员”,审批方式也变成了“镇审批、县备案”,有效解决了以往县、乡两级权责不统一,造成实际工作中相互推诿,错保、骗保等问题出现,推动了镇村两级责任由“过水坵”审核变为“责任田”耕耘。

“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我们乡镇主要负责人变成了低保审批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更加清晰具体。”在缠溪镇政府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张京海详细介绍了改革后审批权责的具体划分。

此外,在低保审批监管方式上,该县民政部门把监管重点放在了监管体系的建立和保障监管渠道的畅通上,对低保审批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审批和监管分离,彻底改变了民政部门在以往的监管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局面,有效避免城乡低保在审批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

现在,该县通过自主创新监督方式,已建立起了低保对象财产承诺申报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让群众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其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引进第三方按照一看、二问、三查、四访的方式进行监管,最后,该县还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立体监管体系,在每一级都设立举报电话,做到群众有访必接、有疑必解。

“自我县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农村低保净减少2067户4070人,城市低保净减少428户818人,减少发放低保金1085万元。”据该县民政局副局长周正禄介绍,目前,印江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已经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审批权限下放改革,不仅进一步优化了低保审批流程,提升了乡镇政府服务功能,提高了社会救助时效性和精准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低保救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序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铜仁日报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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