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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荔波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2021年11月26日15:04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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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荔波县人民法院茂兰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件长达两年之久的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义务,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原告荔波某汽车租赁公司与被告潘某某因车辆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两年内原告多次起诉至人民法院,被告虽然积极应诉,但因原告的种种原因导致案件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加剧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

荔波法院在立案受理,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决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庭前调解时,由于此纠纷已有两年之久,双方积怨已深,且原、被告对租赁车辆的租金存在分歧较大,双方均不愿做出让步,遂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后调解,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使原本悬殊的调解意向趋于一致,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自愿当庭一次性付清租车费用1500元,最终该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案件的难易其实不在于标的额的大小,而是在调解工作中,要从当事人争执态度的细微变化中,挖掘矛盾的共同突破点,对症下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茂兰法庭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工作成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每一件案子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温暖。(通讯员 王凯华)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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