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完成省市县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本报讯 (记者 许邵庭)10月27日,毕节市黔西市监委就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工作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至此,贵州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向本届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为推动全省报告专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省组建由省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报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规范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报告专项工作组织领导、报告主题、实施步骤等内容逐一明确。
“基于本届党委换届的时间考量和实现在本届人大常委会换届前,全省各级监委向选举产生本届监委的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全覆盖的考量,省纪委省监委在工作谋划之初就坚持全省一盘棋理念,提出同步筹备、分步报告的思路。”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落实到行动上就是在坚持“自上而下、审慎稳妥、依法依规”工作方针前提下,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选题、调研、撰写报告等筹备工作,明确省级今年7月完成专项工作报告,带动市级于8月、县级于9月至10月完成专项工作报告,从而实现各级监委向本届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全覆盖。
7月27日,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了题为《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的专项工作报告。工作结束后,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组织召开总结部署会,全面总结省级报告专项工作情况,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部署,指导和推动市、县两级监委做好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在筹备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同时,省监委加强对市县开展报告专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明确市州监委统筹指导所辖县(市、区)报告专项工作,推动形成省级牵头抓总、市(州)指导落实,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市、县两级监委严格按照省监委有关要求,倒排工期、加强调度,牢牢把握“专项工作报告”定位,始终围绕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报告专项工作。
“我们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了解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特别是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制定了落实分工方案,明确5个方面30项落实举措,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和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市、县两级监委比照省监委的做法,认真办理本级人大常委会反馈的审议意见,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深化改革,切实破解实践难题,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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