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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开展公益诉讼守住“家底”资源

2021年11月02日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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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文物、传统村落、农田耕地等是黔东南赖以发展的“家底”资源,近年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深耕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家底”资源得到较好保护。

保护红色文物。检察机关联合文旅、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开展红色资源、革命文物、英烈设施保护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推动保护革命文物12处,维护英烈纪念设施15个。比如,麻江县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该县“中共地下党凯里党小组活动旧址”得到抢救性保护,现已成为麻江县开展革命文化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

保护传统村落。检察机关针对全州409个中国传统村落的建筑风貌、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3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通过办案促成《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对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中,榕江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先后被最高检、最高法评为典型案例。

保护农田耕地。近年来,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两违”清理专项监督,共发现“两违”公益诉讼线索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房3栋、其他违法建筑物20处,复耕农田2.3亩,补植复绿28.8亩。(陈雪村)

来源:黔东南日报

(责编:潘佳倩(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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