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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人被定罪处罚 涉案金额8亿余元

贵州28家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21年09月28日08:09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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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何永利)9月15日,贵州省28家法院对37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贵州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79名被告人定罪处罚。其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核心罪名的诈骗罪13件26人;涉及上游犯罪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22件51人;涉及下游犯罪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2人。

在判处的79名被告人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0人,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9人,其中判处缓刑的12人,判处罚金共计135.9万元。

在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形式多样,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虚构中奖信息,虚假博彩、网络刷单,虚构身份、冒充“大款”恋爱等多种诈骗手段,以及提供“两卡”或者“四件套”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金额高达8亿余元。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给民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同时催生了大量上下游犯罪,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的违法犯罪黑灰产业链条,严重侵犯民众合法权益。

贵州全省法院积极回应民众新期待,依法严厉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切实维护民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数据显示,1月1日至8月31日,贵州全省法院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案件867件1808人,涉案总金额22.93亿元。一、二审共审结618件1084人,其中,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3件24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5件7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案件9件17人;收买、窃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件20件4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467件72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14件47人。

一、二审审结的案件中,判处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14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62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923人,判处拘役的被告人13人,判处缓刑的被告人86人;判处没收财产3616.08万元,并处或单处罚金898.5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1677.03万元。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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