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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检察院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维护群众出行交通安全

2021年09月07日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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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走深走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近日,瓮安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多处交通信号灯停运或未正常运行,甚至出现红灯绿灯同时亮的错误指示方式,不仅给群众通行带来不便,还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该院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磋商,促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快速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现辖区内交通信号灯故障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交通信号全部正常运行。

下一步,瓮安县检察院将继续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指标,以扎实的检察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黄立望、张天鹏)

来源:黔南日报

(责编:潘佳倩(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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