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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公安治安管理大队:绷紧“安全弦” 守好“安全线”

2021年09月03日16:06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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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修文县公安局聚焦公安主责主业,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与县相关部门联动、强化所队协作,依法处置4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4名违法人员,形成有效震慑。

据了解,为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安全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全国、全省、贵阳贵安、全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修文县公安局先后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要求以“最高站位、最高标准、最高要求、最高措施”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依法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修文公安核查大量液化气瓶。

6月16日,县住建局联合阳明洞派出所在新生村3组郑某梅家中发现存有大量液化气瓶,经现场核查共计75个液化气瓶,其中15KG级有气瓶14个、空瓶59个,5KG级有气瓶1个、空瓶1个,钢瓶内气体总质量约172KG。经查,该人员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该位置不符合储存瓶装燃气条件且储存在居民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6月18日,谷堡镇政府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杜某云疑似非法储存燃气。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谷堡派出所随即联合县住建局对杜某云储存燃气的窝点进行检查,经现场核查共计16个15KG级液化气瓶,钢瓶内气体总质量约192KG。经查,该人员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该位置不符合储存瓶装燃气条件。

6月24日,修文县六广镇安监站在辖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在六广镇六广村环城路20号查获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并将案件移交至修文县公安局六广派出所办理。六广派出所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郑某传唤至修文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该人员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该位置不符合储存瓶装燃气条件。

6月28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扎佐派出所在扎佐街道红桥居委会七组程某租赁的房屋中发现储存177个液化气瓶,后经县住建局到场检查认定177个液化气瓶有重瓶49个,钢瓶内气体总质量约616KG,其余128个液化气瓶为空瓶。经查,该人员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该位置不符合储存瓶装燃气条件,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修文县公安机关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对4名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的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下一步工作中,修文县公安局将始终绷紧“安全弦” 守好“安全线”,以打防管控为主线,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防范政治责任,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修文公安治安管理大队供稿供图)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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