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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检察院:用“检察蓝”守护“泳池蓝”

2021年08月22日08:54 |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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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得好,早该管了!”8月13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听证员一致同意,支持检察机关向卫生健康、水务、文广旅等职能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该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发现:县域内部分游泳场所存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开采地下水资源;在岗救助人员没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证人员不在岗;未按规定在每场游泳时段开放前、开放时进行池水余氯、温度等检测,开放期间卫生监督部门也未每月进行检测和出具检验报告等问题,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

“游泳池作为公共场所,存在人员相对密集、流动大,一旦卫生条件不规范的问题持续存在,会造成传染性疾病、危害健康等公共安全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办理该案的检察官黄昌敖表示,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用“检察蓝”守护“泳池蓝”。

为此,该院以召开公开听证会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及现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不仅有利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更能获得被监督机关的理解和支持,进而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9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发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7件。(陈刚、侯一雯)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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