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洞镇“三强化”稳步推进林长制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岩洞镇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由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总林长,全面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切实推进全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构建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责任落实。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干部、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划分镇村两级林长。一是明确镇级林长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保护,负责指导村级林长、护林员的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二是以村为阵地明确8个行政村的村级林长,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同时负责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强化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林长体系。建立同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由镇级总林长担任召集人,副总林长担任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岩洞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落实。岩洞镇各村和有关股室站所在同级林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相关职责,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岩洞镇明确各村林长制信息宣传员,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和标语方式,加大对林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驻村小组入户宣传,面对面达到宣传入心目的。三是召开鼓楼会、院坝会进行宣传,营造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的氛围。
截至目前,岩洞镇森林覆盖总面积为16.28亩(其中,国家公益林1.7451万亩、地方公益林2.8096万亩),森林蓄积量76.82万立方米。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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