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潮镇:五个“有”狠抓林业工作落实
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潮镇以五个“有”为着力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兴林富民,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组织领导有保障。中潮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发展林业生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制定《中潮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林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总林长,镇“七站八所”负责人、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发展保护长效机制,构建责任明确、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专业技术有支撑。林业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为解决人员不足、一线林业人才匮乏等情况,中潮镇积极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新时代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林业站全体干部、各村护林员不断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知识进行学习,克服新时代条件下本领恐慌的问题,强化理论基础,掌握专业知识,形成“县对镇,镇对村”两级培训,及时掌握全镇林菌、林药、林蜂、林羊等林下产业发展情况,确保基层林业工作开展有序化、专业化、规范化。截至目前,镇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县级培训、新时代大讲堂视频培训8次,镇级组织林业业务知识培训6次。
宣传调解有力度。为提升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防止滥砍滥伐、森林火灾、病毒虫害、危害野生动物等现象发生,损害国家、人民利益,中潮镇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14个村积极张贴宣传标语到醒目位置,利用广播进行“汉语+侗语”双语宣传;印发宣传资料,依托赶场天、节假日特殊节点发放宣传册,利用LED、微信群、QQ群等平台,做到“线上+线下”宣传,上好双保险。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份,线上宣传120余次,张贴标语1000余条。同时,为保障群众利益,中潮镇林业站联合综治办、司法所依法对林业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做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诉求。截至目前共调解山林纠纷12起,当场化解纠纷11起,调解成功率92%。
巡山护林有规章。为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中潮镇聘请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熟悉当地环境的村民为专职护林员,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护林员包片负责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属地责任。同时,中潮镇制定护林员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对护林员进行严格的工作成效考核,激发护林员工作积极性,护林员每月需做好巡山记录,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进行培训和监督。截至目前,中潮镇共聘请138名专职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100公顷,对镇辖区内山林树木进行日常管护。
林木采伐有标准。为确保林业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合理规范林业经营,中潮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落实省、州、县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林木采伐指标,如采伐种类、采伐面积等,确保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对依规申请企业开具《黎平县境内木材倒运合法来源证明》并督促采伐后进行林地更新。同时,组织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村两委成员对本辖区内涉及的疑似图斑认真进行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现的违法占用林地或采伐进行督促整改。截至目前,中潮镇共开具倒运证明1200余份,申请砍伐面积69.23公顷,其中杉木61.03公顷,马尾松8.2公顷,林地更新32.88亩,用苗量115268株。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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