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瓮安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秦禮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6年09月15日10:21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瓮安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秦禮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禮琦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秦禮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秦禮琦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黔南州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瓮安縣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