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2部門印發《實施意見》
近日,貴州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引領和帶動全省養老從業人員隊伍素質提升,加快實現貴州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明確了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到2025年,全省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養老服務人員培養培訓制度全面建立,養老服務人才隊伍規模穩步擴大。到2026年,全省養老機構院長培訓上崗率達到100%,養老護理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比例大幅提高,養老護理人員專業技能顯著提升。到2027年,以養老服務技能人才為重點的人才隊伍規模進一步發展、素質穩步提升、結構持續優化,人才對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明顯增強。到2035年,支持養老服務人才發展的政策環境、行業環境、社會環境持續改善,養老服務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制度機制更加成熟定型。
《實施意見》明確了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重點任務。一是拓寬養老服務人才來源渠道。加強養老服務領域就業創業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才到養老服務領域就業創業,按規定落實相關創業補貼。支持養老服務機構積極參加就業見習計劃,針對性開發養老服務領域管理類、技術類、社會服務類等就業見習崗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鼓勵多渠道多途徑吸引人才,推進產教深度融合,建立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訂單式培養、一體化育人機制,支持激勵更多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對口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支持養老服務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按規定落實《貴州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的各類補貼。支持多渠道引進社會工作、康復服務、老年營養、心理咨詢等方面專業技術人才及經營管理人才。引導更多農村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護人員、有能力有意願的村民和農村低齡老年人參與提供養老服務,符合條件人員參加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支持跨行業跨領域人才流動,探索“物業+養老服務”“家政+養老服務”模式,鼓勵引導物業、家政服務企業與專業養老服務機構合作,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業務。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同等待遇。支持養老服務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引進醫務人員,事業單位性質的養老服務機構要加大公開招聘力度。積極吸納退休的醫生、護士到養老服務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執業或提供技術指導、技能培訓。廣泛培養服務老年人的志願者隊伍,把老有所為和老有所養相結合,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積極參與。二是提升養老服務人才素質能力。加強專業教育培養。大力發展養老服務職業教育,支持職業院校開設養老護理、養老服務與管理等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特別側重失能失智照護等急需緊缺領域,完善學科體系,優化專業布局。鼓勵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涉老專業在校生考取老年人能力評估師、養老護理員等職業技能等級証書。整合優質高職資源,穩步發展養老服務職業本科教育。加大中醫養生、老年護理等應用型人才培養力度,助推中醫藥健康服務多業態融合發展。大力推行學徒制和訂單式培養,結合貴州省實際持續打造“黔靈家政”培訓工程。採取委托培養、聯合培養等產教融合方式,引導職業院校相關專業畢業生到農村地區從事養老服務。強化技術技能培訓。提升教育培訓質量,加強校企合作,鼓勵職業院校、普通高校與養老服務機構互設實習實訓基地、培養培訓基地。支持養老服務機構依托職業院校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探索“學歷教育+職業培訓+實習實訓”人才培育模式,實現教學培養與就業用人的有效銜接。三是健全養老服務人才評價機制。拓寬職業發展通道,支持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在現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設置基礎上,結合實際適當增加或調整技能等級,在高級技師等級之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建立養老服務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職稱、學歷的雙向比照認定制度,推進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學習成果與職業技能等級學分轉換互認。推進養老服務職業體系建設,做好新職業和新工種的職業技能培訓評價工作。推進職業水平評價。四是重視養老服務人才使用管理。優化崗位配置。健全用人機制,到2025年,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鼓勵養老服務機構設立志願服務站點,合理安排服務崗位,招募志願者為老年人提供常態化志願服務。加強規范管理。五是加強養老服務人才保障激勵。合理保障薪酬水平,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合理確定員工薪酬水平。規范養老服務機構勞動用工管理,用工單位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勞務派遣人員享受與養老服務機構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鼓勵養老服務機構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或補充醫療保險。積極引進科技助老產品和服務,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改善工作條件。按規定為養老服務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提供公共就業、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務。加大褒揚激勵力度。(貴州省民政廳)
附:《關於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在步入老齡化社會的今天,能得到專業化的養老照護是老年人及其子女的所需所盼,也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推動新時代新征程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問:功以才成,業由才廣。針對我省養老服務高端人才偏少的問題,《實施方案》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實施意見》從加強養老服務領域就業創業支持、多渠道多途徑吸引人才、支持跨行業跨領域人才流動三方面入手,多渠道收集符合我省養老服務發展的人才供給-需求崗位信息,形成供給-需求清單,推動供需精准匹配。建立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訂單式培養、一體化育人機制,支持激勵更多職業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對口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與物業服務、家政服務等機構開展合作,引導相關人才轉型從事養老護理相關工作。
問:養老服務行業發展離不開專業化人才,針對我省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能力素質有待提升的問題,《實施方案》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實施意見》從加強專業教育培養、強化技術技能培訓、提升教育培訓質量三個方面,著力解決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服務能力不強的問題。一是大力發展養老服務職業教育,支持職業院校開設養老護理、養老服務與管理等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特別側重失能失智照護等急需緊缺領域。鼓勵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涉老專業在校生考取老年人能力評估師、養老護理員等職業技能等級証書。二是採取集中輪訓、崗位練兵、網絡培訓等多種方式,以法律知識、職業道德、操作技能、從業規范、質量意識、健康衛生等內容作為培訓重點,廣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職業道德培訓和創業培訓。三是加強校企合作,鼓勵職業院校、普通高校與養老服務機構互設實習實訓基地、培養培訓基地。探索“學歷教育+職業培訓+實習實訓”人才培育模式,實現教學培養與就業用人的有效銜接。
問:用好人才評價“指揮棒”,是推動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重要手段。《實施意見》在健全養老服務人才評價機制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我們主要在拓寬職業發展通道、推進職業水平評價等兩個方面下功夫。以養老護理員為試點,完善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支持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在現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設置基礎上,結合實際適當增加或調整技能等級,在高級技師等級之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以養老護理員為試點,加快完善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社會化認定機制,規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遴選確定、考核認定和証書頒發。
問:養老服務行業人員流動性大、穩定性差,《實施方案》在加強養老服務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一是優化崗位配置,引導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科學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優化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等崗位配置,依規配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物業保障、維修維護、信息管理等工勤崗位,根據需要設置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營養、心理咨詢等專業技術崗位。二是健全用人機制,加大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養老服務技能人才配置情況在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質量評價、補貼支持等工作中所佔評價權重,並將其作為養老服務機構參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招投標的重要評價指標。力爭到2025年,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三是加強規范管理,常態化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誠信經營教育,督促養老服務機構制定員工守則,引導養老從業人員自覺養成良好品行。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失信懲戒和守信褒揚機制,大力培樹誠信經營、愛崗敬業、尊老愛老的行業先進典型。
問:養老服務人才既要“引得進”“用得好”,更要“留得住”。《實施意見》在加強養老服務人才保障激勵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實施意見》明確,養老服務機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合理確定員工薪酬水平。對於事業單位性質的養老服務機構,合理確定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分配向養老服務人才、一線服務人員傾斜。規范養老服務機構勞動用工管理,用工單位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做好國家層面養老服務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推薦工作,推薦對象重點向基層一線傾斜。在養老服務領域表現突出的單位、個人可納入全省民政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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