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韓艷芬:矛盾的化解人 群眾的貼心人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召開全國調解工作會議,表彰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模范人民調解員。其中,綏陽縣枧壩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韓艷芬榮獲“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
“今天組織你們雙方聚集在這裡,是希望能夠在公平、公正、公開、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通過調解的方式將你們之間的矛盾徹底化解……”
近日,在枧壩鎮人民調解室內,枧壩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韓艷芬正在對一起土地權屬矛盾糾紛進行調解,隻見她說話不疾不徐,態度耐心細致,雙方當事人在她的勸說調解下,逐漸打開了心結。
調解中。
今年49歲的韓艷芬,自1997年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從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這讓她與人民調解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2012年,韓艷芬正式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11年來,她始終保持著嚴謹的工作態度,全力維護群眾利益,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社會使命感和社會正義感,扎根人民調解工作一線,盡心、盡力、盡責化解轄區內的矛盾糾紛,為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截至目前,韓艷芬已經累計參與調處糾紛400余起。其中,疑難案件50余起,調處成功率達97%以上。
在人民調解工作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作為一名基層調解員,韓艷芬有著橡皮一樣的韌勁,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總是能及時調整,迎難而上,攻堅克難,充分運用各種調解技巧去化解矛盾。
為了提高調解能力,韓艷芬懷揣著對調解工作的熱情,始終堅持學習,引導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積極適應新時代對調解工作和調解人員的新要求,從書本上學、網上學、向周圍老同志學習……每當有空閑時候,總能看到韓艷芬努力潛心鑽研調解技巧的身影,力爭做到以情化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
2018年,枧壩鎮某村的熊某在給他人做工時因工致殘,雙方因賠償等問題產生糾紛,由於賠償金額要求懸殊太大,遲遲未能達成和解,后來韓艷芬參與該起糾紛調解工作。為了勸說雙方,她曾多次上門開展走訪,並向雙方詳細講解了工傷賠償的相關法律法規。經過長達1個多月的拉鋸戰,通過人民調解程序,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了保障。
調解中。
“群眾利益無小事,我們做調解工作,就是要把群眾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來處理,在法律的框架下,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為群眾找到一個合法合理的解決方案,隻要矛盾糾紛能得到有效化解,多跑幾次都值得。”韓艷芬笑著說,這就是她的調解“秘籍”。
有糾紛,找艷芬。現在,韓艷芬已經成為枧壩鎮群眾在遇到矛盾糾紛時,第一時間想到的“貼心人”。枧壩鎮群眾曾憲會這樣說,“不管我們群眾住得多遠,韓主任都會一次又一次上門調解,而且她調解都是站在非常公平、合理的角度,經她調解化解矛盾,大家都心服口服,非常滿意。”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韓艷芬用真心與公正架起了群眾心靈相通的連心橋,得到了群眾的認可與贊揚。她腳踏實地,一步一腳印,把自己最美的芳華獻給了人民調解事業,用實際行動彰顯了人民調解為人民的真摯情懷,詮釋了一名人民調解員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責任和擔當。
“人民調解工作看似平凡卻責任重大,作為人民調解員,我們正是要從平凡之中、細微之處,發現並解決百姓的揪心事、煩心事、鬧心事。”韓艷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始終秉承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理念,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一心為民的初心和擔當,在為民解難事、辦好事的道路上永不停歇。”(文/圖 婁雲霄、張昌紅)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