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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布20条新政策支持人工智能发展

2026年07月14日15:15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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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贵阳7月14日电 (记者 陈洁泉)7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工智能发展指南(2026年版)发布。此次共发布20条专项扶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培育、人工智能支撑体系构建等方向,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20条专项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支持“人工智能+”融合应用

1.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培育开放。对将开放场景纳入省级开放场景清单并签订开放场景落地合作协议的企业,按每个开放场景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即申即享)

2.支持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对将应用示范场景开放并建设,且该场景经评估纳入省级人工智能场景示范案例库的企业,按每个示范场景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免申即享)

3.支持建设行业大模型。对围绕重点行业开发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服务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行业解决方案的项目,择优给予项目主体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化申报)

4.支持企业词元调用。支持企业购买贵州算力资源提供的大模型词元调用服务,开展视频制作、AI编程、行业智能体开发等人工智能应用,对符合条件的词元调用,按照词元补贴政策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可获得百亿级词元且不超过50万元的词元补贴。(即申即享)

支持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产业

5.支持研发人工智能产品。对经国家网信部门备案通过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大模型产品,按每件产品50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经国家网信部门备案通过的深度合成服务算法,按每个算法20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40万元。(免申即享)

6.支持培育智能体产业生态。支持开展智能体产品研发、概念验证、工具平台建设等产业生态培育工作,对成效明显、产业生态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择优给予项目主体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化申报)

7.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支持创办人工智能领域OPC,对于在研发、生产、经营等全流程形成业务闭环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化申报)

8.支持购买贵州算力。对购买算力服务的需求主体,按所购算力类型分别给予激励。智能算力按服务金额的30%给予激励,通用算力、超级算力按服务金额的5%给予激励,同一需求主体年度累计兑现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使用国产化算力开展适配的需求主体,按服务金额的30%给予激励,同一需求主体年度累计激励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对购买人工智能模型服务的需求主体,按服务金额的30%给予激励,同一需求主体年度累计激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即申即享)

9.支持建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支持经营主体围绕少数民族、矿产、特色农业、医疗、工业制造、具身智能等领域,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建设需求,建设一批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语料)。综合数据规模、模态、质量、行业适配落地场景、服务开放成效等维度,择优给予经营主体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化申报)

支持引育人工智能人才

10.加大人才培育力度。鼓励人工智能企业自主育才,企业培育的人才具备较强创新能力,近五年内成效突出,年薪30万元及以上且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育才补贴。同一人才仅可申报一次。(即申即享)

1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人工智能企业从省外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至少一年劳动合同,年薪30万元及以上,在贵州省首次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企业支付年薪的30%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贴。同一人才仅可申报一次。(即申即享)

12.支持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鼓励人工智能企业联合院校以“订单班”“冠名班”“厂中校”“校中厂”等产教融合形式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对单个班次培养人数达30人、60人、90人及以上,培训时长不低于2个月且参训人员对口就业率达4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贴。(本条与第13条不重复支持)(即申即享)

13.支持大数据人才实践实训培养。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建设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形成“产学研”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符合《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相关建设要求的,按照实训学生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培养高层次人才并形成示范效应的人才培训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项目化申报)

14.支持企业稳岗就业。对当年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享受人社部门稳岗就业相关补贴的人工智能企业,且在享受补贴后持续稳岗相关就业人员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即申即享)

15.支持开展人工智能训练师技能评价。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自主开展人工智能训练师等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评价。对参训人员通过培训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按照每人2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即申即享)

支持人工智能支撑体系构建

16.支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支持围绕人工智能科技研发、应用推广、赛事活动、中试服务、安全合规等方向建设提升人工智能公共服务能力。对生态带动作用明显、公共服务效益突出的公共服务平台,择优给予项目主体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化申报)

17.支持提升数园服务能力。对已授牌的省级数智产业园运营主体,根据其建设投入、公共服务能力、运营效益、企业集聚规模等综合因素,分档给予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先行先试、特色鲜明且成效显著的数园,按“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项目化申报)

18.支持具备行业数据汇聚功能的产业赋能平台建设。对链接上下游企业超过30家,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不少于10个“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并能够持续汇聚行业数据的平台,择优给予单个项目主体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化申报)

19.支持标准研制。对作为前三起草单位主导制修订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每项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作为起草成员单位参与制修订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每项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牵头研制发布人工智能领域地方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每项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免申即享)

20.支持数据标准应用。对首次具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DSMM)等数据领域相关标准3级及以上能力的企业,按3级、4级、5级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低等级向高等级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即申即享)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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