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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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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税二稽公告〔2026〕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我局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对下列纳税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docx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2月12日

来源:贵阳市税务局官网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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