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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路设施逃逸……丹寨:24小时破案!

2025年06月13日15:51 |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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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16时13分,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二大队接到丹寨县公路管理段举报,国道321线K1071+260处发生车辆撞坏公路设施事件。接警后,执法人员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一场与时间赛跑的追逃行动随即展开。

图为二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公安局调取监控录像查找涉事车辆。

图为二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公安局调取监控录像查找涉事车辆。

次日10时,执法人员完成事故现场勘查,确认公路附属设施遭到破坏。为快速锁定肇事车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组深入事故周边逐户走访排查,经多方询问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白色皮卡车;另一组立即联动丹寨县公安局,调取涉事路段监控录像。在公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经过近两小时的视频筛查,终于在6月12日15时30分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员信息。

图为二大队执法人员走访调查。

图为二大队执法人员走访调查。

经查,肇事司机吴某系丹寨县南皋乡居民。6月11日13时35分,因雨天路滑且在弯道上违规超车,吴某驾驶的车辆失控撞向公路设施。然而事故发生后,吴某并未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企图逃避责任。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吴某在事故现场如实承认违法事实,懊悔地表示:“我现在深刻认识到错误,发生事故就该第一时间上报。” 目前,此案正依法定程序进一步处理。

图为当事人吴某对损坏公路地点进行指认。

图为当事人吴某对损坏公路地点进行指认。

交通执法部门特别提醒,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公路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逃逸行为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呼吁广大司乘人员严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文/图 吴潇 、吴芳 、潘登高)

(责编:吴锋、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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