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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三联三促”构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新格局

2024年01月18日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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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毕节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的目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机制挺在前”,成立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推进部门联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把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始终,打造“前端防范、中端化解、末端治理”的诉源治理新格局,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截至目前,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34件,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终止率从40.81%上升至46.6%,行政诉讼调解撤诉率达44.64%,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高,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成效持续巩固。

部门联动抓前端促防范

今年7月,大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10起不服七星关区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案,该院第一时间将信息推送至七星关区化解中心,通过迅速组织协调、充分释法说理,10名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最终表示认可,同意不再起诉。这是毕节市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案例的典型。

毕节市着力抓好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定期组织市县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确权、信息公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处罚等行政争议多发领域常态化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强化沟通,形成合力,落实诉前化解措施,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市还构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管理机制,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角度出发,印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律风险点及防范指引,详细列出行政程序中各环节的法律风险点,全面复盘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执法反面典型案件,扎实推进“一案一整改”。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把牢“红头”文件质量关,共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4件,全力防范因决策违法、决策不当衍生法律风险。

创办“法治毕节讲台”,整合49个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条块结合、分级分类推进法治素能专题培训114场次,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授法治知识173人次,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大力培育法治思维,切实避免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引发行政争议。

府院联动抓中端促化解

“一中心一平台”打造定分止争主阵地。毕节市在市本级和8个县区及百里杜鹃管理区司法局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乡镇筛选482名业务骨干组建市县两级化解员库,从人大、政协、专家学者、律师中选聘72名社会调解员,形成化解工作合力。同步搭建行政争议案件远程调解平台,开通“线上申请、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线上签字确认”功能,当事人通过手机端实现“一键申请调解”,极大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

在织金县阿弓镇大桥村27户村民先后起诉织金县政府履行地质灾害治理职责系列案件中,由于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众多、原告诉求过高,化解难度极大。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协作配合,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联动工作,反复组织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27名原告陆续撤回起诉。

出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针对法院诉前、诉中推送的案件,化解中心受理后2日内确定化解员并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通知书》,涉案行政机关5日内提交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案,化解中心30日内化解完毕并结案。对重大疑难复杂、涉案人数多、社会敏感度高的案件,市县联动推进化解工作。

“听证+调解”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在全市276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就近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咨询引导服务,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模式,把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始终,打造标准化行政复议听证室、调解室,采取“实地调查+听证审理+实质化解”方式,把事实查清楚、把道理讲明白,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行政复议权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行政复议听证审理46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33件。

府检联动抓末端促治理

探索“依法审判+败诉风险告知书+司法建议+跟踪回访”促履职自纠机制,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频发性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上门开展交流培训,帮助行政机关找准问题并及时纠正。检察机关通过加强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行政审判、执行监督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21份,整改回复率达100%。

坚持“应立尽立、应纠尽纠、当决则决”的原则,采取“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方式,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错。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23份,实现纠正一案、规范治理一片的目的。

统筹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六大监督”,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执法监督内部衔接机制,综合运用“投诉办理、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统计分析、错案问责追责”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最大限度防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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