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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园区农垦管理处赴安顺市核查“大棚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01月17日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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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园区农垦管理处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督查处组成核查组,到安顺市紫云县和普定县,对2022年至2023年常态长效监管抽查发现“大棚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组指出,要严格落实“大棚房”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做好“大棚房”问题整改。一是要强化整改成效,对此次核查指出的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市、县、乡三级要加强问题研判,按照设施农业用地只能用于服务农业生产原则,避免一刀切,确保合理、合法、合规及时完成后续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农业设施用地和农业大棚管理台账,强化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和农业大棚用途管理,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三是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常态化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巡查抽查制度,对设施农用地和农业大棚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四是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要求,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合理控制农业用地规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程序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的服务监管。(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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