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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观山湖区税务局:聚焦“党建引领”倾力打造新“枫”景

2023年12月06日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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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作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一面旗帜,是一座汇聚民心的“连心桥”,基层税务所(分局)是落实税费政策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最前沿”。今年以来,观山湖区税务局聚焦党建引领,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内涵,深度融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依托基层分局,聚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样板,切实把问题处理在基层,诉求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聚焦目标新机制 围绕一条主线展现新“枫”景

为将“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延伸到基层从而服务于管理,观山湖区税务局在打造“枫桥式”税务所(分局)过程中,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更坚定,把政治建设、支部建设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联学联建制度,实现党委统筹、支部带动、党员主动、职工自觉的“枫桥经验”工作格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凝聚党员力量,推动党建和税收业务积极向纵深融合发展,为发挥基层分局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原则,要求基层分局在创建中必须依托于“黔诚税悦 观税有为”总品牌这一条主线,以建立落实风险排查预警、分级分类登记、联动协作处理、事后回访总结等管理机制为重点,编写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考核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发挥岗位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已打造“涉税争议调解工作室”3 个,涉税争议问题调解处理工作团队2个。通过服务不打烊、矛盾快化解、征纳更和谐的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当面“问诊”,及时提供涉税争议咨询,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从而全力打通联系和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最后一公里”。

聚焦共治主阵地 发挥两个作用展现新“枫”貌

为壮大争议调解多元化队伍,凝聚治税合力,观山湖区税务局发挥党委“面上统”和分局“点上建”两个作用,聚焦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主阵地打造,从区局层面建方案、抓统筹、保运转,在切实解决分局层面“人财物”困难问题的同时,加强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工作的领导和推动。按照“人民至上”要求,区局按照“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分局为主、部门覆盖”的方式,在基层分局窗口有“岗”,后台有“室”的综合处理模式下,依托税务力量组建涵盖税务分局、职能股室的业务骨干以及公职律师的税费调解团队,在分局矛盾争议调解工作室,税务干部与纳税人面对面讲政策、问情况、听诉求,第一时间调解简单争议,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减负解难,同时将企业在经营中所遇到的涉税问题记录下来形成责任清单,逐项深入解决,持续跟进化解,实现“一站式”处理税费争议。在持续打造说理式执法工作“阵地”,加强源头预防、关口把控、前端化解减少税费矛盾争议的同时,区局还依托社区街道、医疗社保局、自然资源局、涉税中介机构等税收共治网格,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外部人员参与,探索引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内外协同”全力提升税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截至目前,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共345条,响应纳税人诉求67条,化解税收争议事项21次。

聚焦服务满意度 促进三个结合展现新“枫”尚

观山湖区税务局坚持把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作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的根本评判标准,聚焦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持续推动精细化服务升级。一是按照“党建引领”的要求,把矛盾争议化解和发挥基层党组织“两功能一作用”结合起来,建立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根据分局支部和党员在日常工作和创建中发挥的作用情况,统计“双积分”,按季考核通报,从而调动大家的参与积极性。二是区局将“枫桥经验”与办税服务结合起来,按照“源头治理”的要求,将前端排除、中端化解、后端立制统筹起来,将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矛盾争议产生之前,用好省市局税企互动平台以及征纳互动平台、用好市局抓税费服务“六大抓手”,用好区局“十分观见”直播间,线上,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政策宣传、税法援助为一体的综合性“云端”服务,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题;线下,开设办税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办”“帮跑帮办”等个性化服务,实现服务功能更全、业务更宽、服务更广、响应更快的服务目标,变税费争议处置于已然为防患于未然,增强办税体验感和获得感。三是将“枫桥经验”与税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探索和创新更多更优调解争议矛盾的做法,区局通过梳理相关政策清单,举办“纳税人学堂”、在办税服务厅开设“枫业”小课堂,宣传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点对点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精准推送,实现优惠政策“精准滴灌”,充分发挥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的积极作用,抓实政策宣传、培训、辅导,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提升基层税收治理水平。

下一步,观山湖区税务局将继续从纳税人缴费人角度出发,深化“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建设,探索和创新更多更优调解争议矛盾的做法,持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走好创建新路子、找对调解最优解、做优一线好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税收现代化贡献力量。(丁毅、杨德琴)

(责编:潘佳倩、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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