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7部门联合出台社工人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人民网贵阳1月6日电(李丽萍)1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民政厅牵头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表明,“十四五”时期贵州省将建成1509个社工站,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社工人才队伍突破10万人,其中,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达到5000人、新增社会工作重点人才不少于400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累计超过7500人;社工人才支撑平台不低于100家。
据了解,《实施意见》在厘清社工人才类别、拓展社工人才发展领域、丰富社工人才培养渠道、强化社工人才激励措施等方面呈现诸多政策亮点。按照贵州社工人才实际,《实施意见》将社工人才划分为实务型社工人才、研究型社工人才、管理型社工人才三个类型,并对《贵州省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中“社会工作重点人才”进行了明确界定。
根据国家对社会工作发展要求和各领域对社会工作的多元需求,《实施意见》将社工人才培养和使用从传统的以民政领域为主,扩大到公安、司法、教育、卫生健康等多领域,不仅把社会工作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老年人权益维护等部门职责有机融合,促使社会工作更好服务于行业领域,还强调了社工人才基层配备工作,引导城乡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各行业领域慈善组织开发和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
为丰富社工人才培养渠道,《实施意见》提出各部门要帮助行业领域一线工作者转化为社工人才,促进实现人才职业成长规划。此外,《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求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投入力度,让社工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下一步,贵州将依照《实施意见》,加快建设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阵地,持续树立“社工黔行”品牌形象,增强相关部门对社工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力争在相关领域形成一批社工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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