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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8户农户获评全市首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2022年12月19日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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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明区8户农户获评全市首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为获评全市首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农户授牌。南明区区农业农村局供图1_副本

为获评全市首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农户授牌。南明区区农业农村局供图

为营造良好农村法治环境,增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效,南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乡村振兴发展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今年6月以来,南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南明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不断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在培育中,优先从各村法律明白人、村组干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遴选示范户,确保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永乐乡每个行政村。

下一步,南明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落地落实,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示范户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文/杨婷)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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