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建立统计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联机制
2022年07月26日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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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促进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黔东南州审计局与黔东南州统计局共同印发了《黔东南州统计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机制》就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成果共享、专题会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有效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调高效。
一、强化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规定,统计机构与审计机关在各自监督范围内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移送,制作《问题线索移送处理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委派专人或通过机要方式交换送达,接收方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二、强化工作成果共享。《机制》规定,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线索信息,应及时移交统计机构;统计机构对审计监督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违纪违法行为线索信息,应及时移交给审计机关。双方应当加强工作成果共享,并依法书面反馈各自受理问题线索后的查处结果。
三、强化专题会商。《机制》规定,统计机构与审计机关建立专题会商制度,主要研究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情况,协调解决需要配合协作的事项和问题,同时明确具体联络部门,实现归口管理,对协作配合事项,及时沟通并提出工作建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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