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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罗尔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2年06月21日0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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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安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罗尔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尔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茅台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伙同他人,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尔赫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公仆本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安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尔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检察机关。

罗尔赫简历

罗尔赫,男,1977年10月出生,土家族,贵州贵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0月参加工作。

2003年10月至2007年8月,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党政办秘书(其间: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借调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借调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工作);

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工作员;

2008年5月至2011年4月,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负责人(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9月抽调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湖潮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3年4月至2016年7月,贵州贵安新区湖潮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20年8月,贵州贵安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贵安新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贵安新区市民学习交流中心)教育培训科副科长;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贵州贵安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贵安新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贵安新区市民学习交流中心)教育培训科副科长,社会事务协调服务中心干部;

2021年1月至今,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服务中心干部。

来源:贵安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责编:李永馨、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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